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宮務資訊活動訊息

鹿耳門天后宮假日美食廣場臨時攤位投標須知
2018-11-26

一、主 旨:鹿耳門天后宮基於春節假日活動期間,為維護環境景觀、衛生、秩序,與遊客安全,特訂定春節假日美食廣場臨時攤位區,其設置實施辦法公告如后:
二、期 間:自民國一○八年二月三日起至民國一○八年二月九日止共七天。
三、場 地:在本宮西邊固定攤販區前停車場,北以小太陽承租攤販與本宮倉庫為界線,南以自行車休息站間規劃為春節假日美食廣場臨時攤位區〈不含廁所前及車庫前,但含倉庫前及無人承租攤販前〉。
四、領取標單:即日起至民國一○七年十一月三十日止。
五、開 標:於民國一○七年十二月二日上午九時卅分,在本宮辦公室公開招標,不另行通知,開標不到者視為棄權,不得異議。
六、說 明:
(一)、 本臨時攤位於民國一○七年十一月三十日前,各投標人將投標單(十一月二十八日前向總務組領取)及企劃內容送交本宮總務組(本宮對企劃內容有刪改之權利)。一○七年十二月二日早上九時三十分於本宮辦公室以公開方式開標,得標者得於三日內簽定協議書,同時一次付清承包款項,不得借故拖延。
(二)、 攤位由承包者統一搭蓬,設置以可移動性攤位為合格,並負責管理,包括區域外攤販管理。
(三)、 營業只限帆位內提供之面積範圍,搭帆面深不得超越16尺×10尺,公共廁所、本宮無人承租攤位前及車庫前不得搭設攤位。
(四)、 承包者需提供部份攤位供原固定攤位及本庄擺攤者登記使用,並得優待費用。
(五)、 承包者得自備發電機,不得私接外線。於本宮接電使用時,得依實際使用度數計費繳交本宮。
(六)、 不得販售違法物品或賭博行為,及妨礙公共安全與傷風敗俗之行為,並不得使用麥克風音響廣播等, 避免妨礙本宮所舉辦之各項活動。
(七)、 承包者必需負責管理及每日之環境清潔整理,各攤販營業結束後不得留置任何器物,否則承包者需無條件清除。
〈八〉、 承包者需繳交新台幣參萬元之清潔保證金,此保證金於環境清理乾淨經本宮認同後無息退還,若承包者未清理乾淨,由本宮雇工清理時由該保證金支付費用,該保證金將不再退回。
(九)、 若遇本宮舉辦文化活動需用場地作為其他用途時,或車輛進出倉庫前及車庫時,應即無條件停止攤位擺設。


鹿耳門天后宮管理委員會


中  華  民  國 一 ○ 七 年 十 一 月 二 十 六 日